「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二草案公開說明會
「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二草案公開說明會
一、時間:105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二、地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濟南路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4號)7樓大禮堂
三、公開說明會詳如議程
三、報名、發言事項:
(一)有意出席者,請於期限前填覆出席申請書(有意出席者,應提供服務單位名稱、姓名、職稱、聯絡方式,俾憑彙整);因場地限制,每機關或事業之出席人員以1人為限,並以申請書到達先後受理,額滿為止。
(二)有意於公開說明會第1輪發言者,請將出席申請書及意見書,一併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送交本會,以利安排發言順序。(送交期限、方式、聯絡人,詳如附件出席申請書之注意事項)。
(三)會議現場登記發言者(第1輪後之發言),須於簽到時登記發言,發言後請即當場提出意見書交現場工作人員。
(四)會議紀錄以意見書記載內容為憑,未提出意見書者,不予納入會議紀錄。
(五)發言順序:
- 報名期間提供意見書者優先發言(第1輪)。
- 現場登記發言者依登記順序發言(第2輪)。
- 如時間允許,由主席徵詢現場未曾發言者提出意見(第3 輪)。
- 現場若無未曾發言者提出意見,不再徵詢業者發言並結束發言程序。
相關附件
- 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草案)
-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草案)
- 11月8日公開說明會議程
- 11月8日公開說明會注意事項
- 11月8日公開說明會出席申請書及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