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部分附表,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八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8日
發文字號:通傳內容字第10748002001號
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部分附表,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八條。
附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部分附表,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 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八條
相關附件
- 發布令
- 申設審查辦法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 諮詢會議審議規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 申設審查辦法第12至14條修正條文
- 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8條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