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8日
發文字號:通傳基礎字第10763001780號
主旨:修正「行動寬頻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一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修正「行動寬頻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