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通傳資源字第10743016930號
主旨:修正「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修正「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第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