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通傳資源字第10843008330號
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第六條條文。
附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第六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