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通傳基礎字第10863013160號
主旨:修正「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第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