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通傳資源字第10943006650號
主旨:訂定「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五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
代理主任委員 陳 耀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