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1.6GHz及2.4GHz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技術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通傳資源字第10943016434號
主旨:訂定「1.6GHz及2.4GHz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技術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1.6GHz及2.4GHz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技術規範」
代理主任委員 陳 耀 祥
相關附件
- 公告
- 1.6GHz及2.4GHz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技術規範
- 總說明及逐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