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及「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通傳內容字第11048037950號
修正「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及「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
附修正「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及「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
相關附件
- 發布令
- 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
- 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
- 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