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經營廣播事業之審查合格者名單、區域性廣播事業執照競價日期與競價地點及社區性廣播事業執照抽籤日期與抽籤地點等相關事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通傳內容字第10748022340號
主旨:公告申請經營廣播事業之審查合格者名單、區域性廣播事業執照競價日期與競價地點及社區性廣播事業執照抽籤日期與抽籤地點等相關事項。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8項授權訂定之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第20條第4項、第22條第3項、第30條第2項及本會107年7月18日第812次委員會議、107年7月24日第813次委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會自107年2月9日公告受理申請經營廣播事業,受理申請期間至107年5月9日截止,經本會審議後,公告申請區域性及社區性廣播事業審查合格者名單如附件1及附件2。區域性廣播事業審查合格者得參與競價,社區性廣播事業審查合格者得參與抽籤。
二、區域性廣播事業執照競價日期及競價地點如下:
(一)競價日期:107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報到,10時開始競價。
(二)競價地點:本會濟南路辦公室7樓大禮堂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4號)。
三、社區性廣播事業執照抽籤作業程序、抽籤日期及抽籤地點如附件3及附件4。
四、競價及抽籤當日如遇天災導致任一縣市宣布停止上班時,競價及抽籤作業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舉行,不另公告及通知。
五、其餘事項詳「區域性廣播事業執照競價作業注意事項」及「社區性廣播事業執照抽籤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