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今(31)日第957次委員會議決議,核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4月1日起實施調降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業務零售、批發價及國內數據電路、網際網路雙方互連批發價資費案。
NCC說明,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調降情形為:
一、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降幅約2.39%~2.65%。
二、光世代電路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7.74%~8.09%。
三、國內數據電路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7.71%。
四、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17.57%。
NCC指出,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相當於價格調降新臺幣8元至16元,預估受惠用戶數約301.5萬戶,全體用戶一年受惠金額約新臺幣3億5,817萬元(2,984.8萬元/月),各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調降項目及資費如附表一。另本次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月租費,由現行74元/Mbps降至61元/Mbps,相當於價格調降13元/Mbps,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資費新舊費率如附表二。
NCC表示,依NCC 109年3月5日公告的固定通信業務適用資費調整係數(X值)市內網路業務為2.15%、批發價之業務為7.48%;此外,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109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為-0.23%。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市內網路業務調降幅度依拉氏價格指數公式加權計算至少應達2.38%【(△CPI-X)的絕對值】、批發價之業務調降幅度至少應達7.71%。
NCC希望透過本次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調降,使用戶得以較低費用使用相同速率或者用同等價格使用較高速率服務,讓產業及人民得享有質優價廉、多元選擇及創新的各種數位經濟服務,創造民眾與業者雙贏局面。
NCC提醒,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應以網頁公告等明顯方式,完整揭露費率調整內容,使用戶能簡明迅速地瞭解所適用方案的調降情形,以落實資訊透明並落實回饋消費者意旨。
NCC最後補充表示,本次資費調整之新費率將適用至111年3月31日止,屆期之前NCC將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及固定通信業務適用資費調整係數(X值)續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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