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會同仁喬建中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偵結起訴,本會將該員停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有關該會同仁喬建中假日從事登山活動引發玉山森林火災,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於本(110)年8月20日偵查終結,以喬員涉嫌違反森林法起訴一事,NCC尊重檢方對於該案偵辦之處理結果。
NCC重申,針對喬員之行為,該會已主動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以及同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於本年5月24日函送監察院審查,後續將依懲戒法院審理結果執行相關懲戒決定。另,本事件發生後NCC已將喬員調離原職,靜候調查。今南投地檢署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規定將喬員提起公訴,NCC爰依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將喬員停職。
NCC表示,該會已一再提醒全體同仁於公餘從事各項活動,除留意自身安全外,一定要恪遵相關法令及做好各項安全措施,以避免此類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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