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舉辦有線電視發展研討會,廣泛討論產業議題,並就近期有廣法修正草案表達反對立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於12月2日、3日在南投舉辦110年度有線廣播電視發展研討會,就有線電視服務轉型、疫情下寬頻運用與創新、數位化服務經驗、匯流下視訊平臺競爭、使用者行為隱私與資料保護以及促進公用頻道內容創新優質內容等重點,邀請有線電視產業代表、相關公協會及學者專家等舉行專題講座,針對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議題廣泛進行討論,並聽取意見與建言,作為未來產業發展的重要參考依據。
陳耀祥主委亦親自出席研討會,表示對有線電視產業的關心與重視,並於席間就有關近期立法院就購物頻道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與第38條修正草案事,表達本會的反對立場。NCC已在日前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及答詢過程明確說明,該修正草案可能衍生許多後續監理問題,例如現行已核發之購物頻道執照必須廢止,業者不得繼續經營,影響其權益;又105年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後朝層級化管制,已無節目、廣告管理專章,主管機關無法監理內容,恐影響消費者權益;且該修正草案第38條所稱「自行設立」規定,是否能解決現行全國性購物頻道的問題,亦有疑義,反而可能造成該等購物頻道無法上架有線電視系統繼續播送的問題。
陳主委並強調購物頻道之管理,宜通盤檢視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相關規定,與實務上之可行做法後,再行提出修正建議,期能更加周延兼顧消費者權益、產業公平競爭與符合監理實務之需求。NCC尊重立法院提案修法的職權,惟本於主管機關的立場,重申反對本次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第38條的修正草案,希望各界再審慎思考。
NCC表示,本次有線廣播電視發展研討會成果豐碩,未來期能與產業共同創造有線電視良好的經營環境。
左一蕭祈宏委員 左二孫雅麗委員 左三陳耀祥主任委員 左四林麗雲委員 左五王維菁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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