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決議許可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變更,要求其立即改善公司治理、回歸新聞專業及落實自律與法遵-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本(108)年8月7日第868次委員會依行政程序法及該會組織法規定,請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公司)擬任董事及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經其明確承諾立即改善公司治理並落實新聞專業,NCC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許可該公司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變更案件。
對於中天新聞台近期以來遭受民眾大量申訴、新聞部組織混亂、迭受主管機關核處等不正常現象,NCC要求業者說明並提供改善作法。中天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潘祖蔭表示,中天公司已對此進行檢討,未來會謹守媒體專業,著手健全新聞部組織,強化新聞自律,努力降低觀眾申訴及裁處案件數量,並加強新聞部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以改善現有問題;中天公司亦認同媒體是社會公器,肩負社會責任,將儘速改善以回應社會之期待。另中天公司擬任董事林柏川並多次表示,將儘全力讓中天回到正軌,請各界拭目以待。
NCC表示,新聞媒體扮演社會第四權角色,應著重新聞專業倫理,透過專業新聞人員編輯公正、客觀、平衡的報導,成就新聞媒體的可信度,NCC將持續透過營運監理機制,督促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落實公司治理之常軌,以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保障公眾視聽權益,健全傳播環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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