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4G第三波執照競價作業注意事項修正案;預訂於10月下旬展開4G第三波執照競標作業-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3日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注意事項」部分條文修正案,預訂於10月下旬展開4G第三波執照競標作業。
NCC表示,競價作業注意事項的部分條文修正,是因應此次4G釋照規劃之競價方式,明定競價專線網路及競價者使用電子報價系統等細節,讓遠端連線競價系統測試及模擬演練等程序更加完備。本次修正是為配合我國行動寬頻釋照首次採「數量」及「位置」二階段競價程序,修正相關規定。
NCC說,本次行動寬頻釋照程序相較於前兩次釋照,主要差別在於,為達成最有效率地使用頻譜,以及促成3G服務能平順移轉,讓業者在完成競價後儘速而且能順利地投入建設,使民眾能享受涵蓋率更好、傳輸速率更快的行動寬頻服務,也帶動行動寬頻網路上的各項應用服務,本次釋照是採兩階段競價程序,並業已於規劃階段時向各界諮詢且於各該說明會中充分對外說明。
為達成此政策目標,NCC除了修正了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外,也配套地修正了競價作業注意事項,在第一階段「數量競價」採多回合電子競價,決定標得之頻寬數量,然後再進行第二階段經由「位置競價」,讓得標者可以組成連續頻寬且得以選擇其頻率位置。
NCC指出,我國行動寬頻服務自103年5月開通至今,用戶數已超過2,000萬戶,今年7月平均每一用戶每月數據傳輸量已高達14.2GB,超過聯合國國際電信聯合會(ITU)所預測2022年每戶每月平均12.1GB傳輸量的數值,顯現民眾對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極高,而本次行動寬頻釋照網路增加150MHz頻寬,得標者除可利用標得頻率,進一步提升用戶上網速率外,亦可以創新模式或其他策略聯盟的方式布局物聯網等下世代應用服務,帶動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各項新興數位經濟活動。
NCC表示,本年度將進行2100MHz及1800MHz等頻段之釋照作業,受理業者申請經營期間,自7月19日開始,並至9月1日截止,共計5家提出申請,分別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
NCC最後表示,本次釋照申請人資格審查作業亦同步在進行中,預定於10月中旬完成申請人事業計畫構想書及資格等審查作業後,公布合格競價者名單,並進行競價作業,並於年底完成釋照程序。
連 絡 人:簡任技正 陳玟良
電 話:02-3343-8105
行動電話:0919-32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