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於27日第78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後續將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NCC強調,27日委員會議中,針對一直以來各界關心之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式進行廣泛討論,決議將以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多元付費選擇機制」取代過去的「分組付費」,規劃賦予訂戶對其收視之頻道具有選擇的主控權。
至於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多元付費選擇機制規劃」草案,NCC則表示,希望未來業者至少提出2組以上之基本頻道。其中1組收視費用不得逾越200元(俗稱「清冰」),內容須包含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所規定的依法播送的至少13個基本頻道(國會頻道、無線五台、原、客、公用、地方、頻道表)。
NCC強調,這組基本頻道還須搭配由系統業者或頻道業者所組合的各種小型的付費頻道套餐(俗稱「小包」),系統業者亦可組裝0元促銷價之套餐供訂戶選擇,並且不得拒絕由頻道業者組合套餐供訂戶選擇,如由頻道業者所組裝者,亦可由頻道業者訂價,再行與系統業者進行拆帳。如此一來,訂戶除可依其喜好選擇想收視之「小包」頻道套餐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更可彈性訂價納入優質頻道,以吸引、滿足消費者之視聽需求。
NCC表示,至於200元(俗稱「清冰」)以外的其他各組基本頻道,則開放由業者依訂戶需求自行組合,但其他基本頻道組合及付費頻道套餐總合,除系統業者依施行細則及收費標準檢送之各款文件外,並應考量新聞(含國際)、兒少、戲劇(含本國)、電影(含國片)、教育等5種頻道類型,及系統經營者提供之節目頻道表(收視行為滿意度、頻道評鑑結果、本國文化節目比例、國內及國際新聞比例、輔助身障近用政策)。
NCC強調,本規劃草案如能獲得各界支持,NCC將配合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收費標準等相關規範,未來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審核2組以上基本頻道組合,經參考系統經營者之付費頻道套餐、單頻單買之內容與價格,覈實審核僅依法應播送之基本頻道組合;如認為付費頻道套餐、單頻單買之內容與價格可行,則可較尊重業者其他1組(或1組以上)基本頻道之訂價權;中程也將納入廣電修法考量。
NCC希望透過賦予頻道業者自行組裝與訂價的權利,讓頻道業者可以擁有更大的議價能力,並能直接面對有線電視的訂戶,以提供優質的內容與服務爭取消費者的支持,進而吸引廣告主的資金挹注,形成正向循環,源源不斷製作更好的節目。
NCC表示,本日委員會議所通過之規劃草案,除了希望突顯訂戶應該具有頻道之選擇權外,在系統業者符合一定條件情況下,也規劃解除行之多年的600元費率上限管制,但基本頻道仍續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審查,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為因應數位匯流,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後已能提供各項寬頻服務,故應有不同於類比時代的收費模式,所以NCC為健全產業秩序及增進消費者多元選擇,NCC也提出新的多元付費選擇模式,先前所規劃的方案,經9月起密集邀請頻道業者、系統業者、地方政府、消保團體及學者專家研商,提供寶貴意見,與會產、官、學、研多認為,消費者多元選擇應兼顧合理價格與品質、應尊重市場機制與業者自主規劃、應提升製播內容能量、僅管制最小基本頻道組合、應增加頻道訂價自主性及談判籌碼、應完備頻道公平上下架及相關法制配套等。
另NCC又參酌了今年代行審查台南市等縣市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結果,在因應近期市場結構變化及外界環境快速變遷,為降低產業衝擊及兼顧保障基本收視權益、增進消費者多元選擇、健全平臺產業發展、導引製播優質內容等政策目標之前提下,修正原規劃並提出這項新的規劃方案。
NCC於近期內將邀請利害關係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地方政府、消保團體、收視率調查機構、廣告主協會等),就這項方案進行公開意見說明,聽取各界修正意見,再行提報委員會後,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等相關規範,並配合調整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以求創造系統、頻道、消費者、政府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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