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為促進國內物聯網(IoT)發展並帶動創新應用服務,NCC本於技術中立、鼓勵新興電信服務及審慎積極因應原則,持續致力營造有利新興技術發展環境。針對物聯網之發展以及因應國內整體電信級物聯網發展需求,NCC除先前已積極完成頻率、號碼等資源供應以及相關射頻器材先期階段之便捷審驗管理外,經全面檢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有關營運管理面相關規定後,在兼顧消費者保護及市場公平競爭之基礎上,於今(17)日第784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修正案,排除物聯網服務有關「加值服務之合作對象備查」及「預付服務每週複查使用者資料」規定之適用,鼓勵相關應用服務之創新發展。
NCC指出,由於物聯網為通訊傳播技術之重大發展,目前物聯網應用服務主要係實體物件以智慧化識別之方式透過通訊網路聯結,讓使用者可透過實體物件所傳遞之訊息蒐集資料並據以分析,促成以機器通訊(machine type communication, MTC)之方式進行設備內部狀態及外部環境感知之服務模式,且相關服務態樣仍持續發展中。NCC對新興技術或服務之立場,是鼓勵促進優先,解除不必要管理為輔,全力進行環境整備;本次修正案之研修過程係參考國際作法與本國環境需要,並與業界多次會商討論而擬訂提出。
NCC進一步表示,物聯網是5G之主要應用,於5G之巨量機器通信(massive Machine Type Communications, mMTC)商轉到位前業已透過多種技術應用形式落實先行熱身。NCC鑒於物聯網的服務與市場屬於全新且應用型態尚在發展,為鼓勵產業發展,在電信號碼之供用部分,已於106年9月11日起陸續核配040字首物聯網專用門號共計900萬門供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及台灣大哥大等行動業者使用。
NCC說明,在物聯網應用發展所需的頻段規劃方面,在非電信級物聯網所使用的免執照頻段部分,已新增920-925MHz頻段供低功率物聯網使用,讓使用LoRa及SigFox技術的經營者得投入非電信級物聯網的服務;另在800MHz頻段,已規劃部分頻率(839~851MHz)供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Advanced Metering Infrastructure,AMI)試驗使用中。至於電信級物聯網頻率部分,考量物聯網之廣域網路需求及電波涵蓋特性,及提供較高之服務品質(QoS),規劃使用行動業者透過競標取得之頻段,包括未來5G時代使用頻寬占比甚高之高頻部分整體5G頻譜盤點方面,該會已持續積極進行國外討論熱門之5G相關頻譜盤點,研究針對頻譜特性的高低頻率與環境互相搭配,推動5G發展之頻譜配置,將採高低頻段協同,以中低頻為涵蓋基礎、高頻為補充之方向進行整備工作,並供各界視產業發展情況展開技術試驗。
NCC補充說明,本次條文修訂幅度雖為數不多,主要係因考量物聯網服務尚處發展階段,因此NCC針對「緊急電話/災防告警」、「平等接取」、「號碼數量申辦限制」、「資費核准」、「通信紀錄保存」、「雙證查核」及「號碼可攜」等相關議題規定於物聯網之適用情況,皆已初步與業界溝通取得共識,若物聯網之提供不涉及語音、簡訊情形下,上述議題原則上均適用輕度管理, NCC已於106年11月10日就上述議題之適用情形以函釋方式向業者說明。
NCC強調,值此數位經濟發展日新月異,以及物聯網被看好是下個重大關鍵服務之際,NCC將持續精進有利物聯網發展的基礎及網路管理層面之法規調適,致力促成臺灣相關產業與創新應用服務不斷向上發展。
連 絡 人:副處長 陳春木
電 話:02-3343-8402
行動電話:0939-23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