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4)日表示,我國災防告警系統業於105年由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跨部會協調完成建置,為政府「防救災雲端計畫」之一,目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系統已提供8個機關12種災防訊息發布使用,為統一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機關之災防告警訊息,由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業統籌規劃,雖已責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下稱NCDR)建置災防訊息發布統一資訊平臺及網頁專區,以彙整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防訊息及即時公布告警訊息之發布時間、區域、內容及訊息種類等相關資訊。惟因此系統涉及其架構按訊息傳遞依序為政府單位端、訊息匯整與派送端、訊息傳送管道端及應用端等四大單元(如附件1),基於維護民眾知的權益,NCC會儘速規劃於該會網站之災防告警服務專區,對未來包括氣象局所發布地震速報或地震報告在內各項災防訊息之傳遞時序,公布於該專區供民眾查詢及參考,俾達到施政資訊透明化目的。
目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系統政府單位端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負責發送主管災害之告警訊息,現有8個機關發送12項主管災害示警訊息(如附件2):
(一)、訊息匯整與派送端為NCDR,協助制定統一之訊息交換格式與建置災害訊息廣播平台(CBE);
(二)、訊息傳送管道端為行動通信業者,由NCC負責督導行動通信業者建置細胞廣播控制中心(CBC)相關事宜;
(三)、應用終端為用戶手機接收災防告警訊息。
有關災防告警訊息傳遞時序,先由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機關(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發出告警訊息,再透過NCDR整合彙整,轉至行動通信業者之3G及4 G系統廣播至手機。災防告警訊息之實際發布,係依災害性質之不同,由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機關決定災防告警訊息之發布時機、警訊種類及涵蓋區域;以地震之警訊通知為例,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下稱氣象局)發布「顯著有感地震報告」,縣市政府所在地觀測震度達3級以上,即對該地區民眾發送地震報告。
針對107年1月17日臺北市北投地區發生之地震,由氣象局發布地震告警訊息,並在該局網站對外公布地震報告(如附件3)。依氣象局地震報告及NCDR地震告警訊息傳遞時序(如附件4)說明如下:
1.氣象局從該地震發生至發布地震告警訊息,共計5分34.426秒:13:59:10.8地震發生後,於震央附近之地震偵測感測器將地震訊息資訊傳回氣象局進行資料判讀及處理,以決定地震告警訊息之地震震度、發布時機、警訊種類及涵蓋區域。依該局官網,該次地震告警訊息於14:04:37對新北市、宜蘭縣、臺北市發布「地震報告」之告警訊息至NCDR之CBE,共計5分34.426秒。
2.NCDR之CBE將地震告警訊息送至行動通信業者之細胞廣播控制中心(CBC),共計0.451秒。
3.行動通信業者之CBC將地震告警訊息送至4 G系統,廣播到手機平均約5秒;送至3G系統,廣播到手機平均約10秒。
地震告警訊息傳遞時序如下:
有關民眾常質疑自己沒有收到告警訊息,NCC表示,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機關會依其災害發布原則,對告警區域發布告警訊息。17日臺北市北投區發生地震,氣象局僅針對新北市、宜蘭縣、臺北市發布,其他縣市民眾不會收到;該地震告警訊息持續發布5分鐘,如民眾不在上述縣市範圍或5分鐘後才到達,也同樣收不到告警訊息。民眾收不到告警訊息之其他可能原因:手機設定在飛航模式或關機,也無法接收告警訊息;手機利用3G系統進行通話或上網,則無法接收告警訊息;手機顯示無基地臺訊號,則無法接收告警訊息;使用105年3月1日前製造之舊款手機,可能無法接收告警訊息。
另就107年1月17日下午4時行動通信業者利用測試頻道進行全區災防告警訊息測試,有些民眾反映收不到訊息,NCC表示,為降低災防告警測試訊息發布時,避免造成民眾驚慌,該次測試是在測試頻道進行,且該頻道預設為關閉,一般民眾手機不會收到測試訊息;手機如有開啟測試頻道,才會收到測試訊息。民眾欲自行開啟或關閉測試頻道,請參考附件5及6之相關連結。
連 絡 人:副處長 徐國根
電 話:02-3343-8202
行動電話:0932-3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