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特定電信服務市場界定」諮詢文件,近期將公開徵詢各界意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21)日第973次委員會議,通過「特定電信服務市場界定」諮詢文件,近期將辦理公開諮詢,徵詢各界意見。
NCC說明,「電信管理法」參考歐盟作法,引進市場界定和市場競爭評估機制,界定需事前管制之服務市場後,再對該服務市場進行競爭分析,對認定之市場顯著力量者採取相應之「事前(ex ante)」的不對稱管制措施,以維護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公平競爭,活絡市場發展。其他服務市場則以一般義務為原則,在市場機制下給予業者更大經營彈性空間,促進市場競爭。
NCC表示,係依據「電信管理法」第27條第2項及「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檢視相關服務市場資料,綜合考量技術及服務之發展程度、於整體電信服務市場之重要性、從事競爭之區域或範圍,及該服務之需求或供給替代性、電信服務市場之結構及競爭情形等四項因素,於諮詢文件中,初步提出界定我國未有效競爭、須事前管制之特定電信服務市場,包括:固網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網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固網批發服務市場、固網語音接續服務市場、行網語音接續服務市場共五個服務市場。
NCC強調「特定電信服務市場界定諮詢文件」將於官網公告,為求周延,後續並將進行公開諮詢作業,以廣徵博見,各界對本諮詢文件有寶貴意見或具體建議者,歡迎向NCC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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