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嘉交易案附負擔及承諾事項執行情形,NCC:行政調查中,定依法處理
有關外界關切中嘉集團涉有違反107年投資申請案中「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之投資案所附負擔疑義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說明,刻正調查本案相關事實,除已請該集團代表到會陳述說明外,亦函請相關部會及中嘉集團提供股權資料。NCC表示,該會定期查核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報之股權結構資料,相關異動亦應按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至於本案所涉及更上層之股權結構,刻正待相關部會及中嘉集團回覆,將俟事證蒐集齊全後進行研析,如查有違反負擔之具體事證,則將依違反負擔的狀況及情節依法處置,最重依法得廢止原許可投資處分。
此外有關該投資申請案中,利害關係人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下稱宏泰基金)向NCC承諾投入媒體識讀與媒體品質提升之事項乙節,該會表示,受讓人泓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自該申請案許可後,均定期逐年向該會陳報前述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NCC說明,宏泰基金承諾落實教育公益信託之社會責任,將教育公益信託基金投入媒體識讀教育及媒體品質提升部分,該基金已於108年至111年累計履行2億6千餘萬元,尚符合107年之承諾,該會亦將持續監理,確保宏泰基金就前述承諾媒體識讀等項目所規劃之時程與投入之比例金額確實履行。另外就宏泰基金基於從事教育公益信託目的,規劃用於教育、文化、慈善、醫療等社會公益事項之40億元一節,NCC表示將與教育公益信託之主管機關協力,督促利害關係人宏泰公益信託逐年落實執行其媒體識讀計畫,期能共同促成宏泰基金推動教育公益規劃。
NCC指出,有關遭質疑漠視媒體壟斷或獨厚特定立場,該會秉持獨立機關之專業、中立原則,檢視中嘉案附負擔與承諾事項之執行情形,並透過各項政策工具維護媒體環境並保障閱聽大眾權益。NCC再次強調,未有怠忽職守情事,望各界能尊重該會行政程序及調查過程,避免相關媒體監理議題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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