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嚴正澄清:中嘉交易案附負擔及承諾事項執行情形刻正進行相關調查,籲各界尊重並給予獨立審查之空間
有關外界關切特定媒體入主中嘉集團,而有違反107年交易案附負擔及承諾事項一事,NCC表示,除先前已請相關部會依權責提供資料協查之外,為求嚴謹、釐清案件經過與事實,近期並將請相關當事人到會陳述,作為後續的處分或其他相關行政作為的判斷依據。
NCC也表示,外界關切有關本案利害關係人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下稱宏泰基金)是否履行承諾事項部分, 107年宏泰基金係承諾規劃前5年不低於1.5億元、後5年不低於2.5億元(即該基金公益總額之10%)投入媒體識讀及媒體教育品質提升項目,查該基金已於108年至111年已履行2億6千餘萬元,尚符合107年之承諾。另外,宏泰基金每年皆向教育公益信託主管機關辦理年度報核,其基金整體支出是否達10年至少40億(前5年不低於15億、後五年不低於25億)一節,NCC表示將持續督促宏泰基金逐年執行其媒體識讀計畫,並與教育公益信託主管機關協力,共同促成該基金落實其公益投入之承諾。
NCC重申,該會為獨立監理機關,秉持客觀中立與專業進行各類案件之審理及處分,相關的程序皆依法有據,呼籲各界能尊重,並予該會獨立審查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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