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委員詢問NCC代理主委特別費事項、鏡電視案 特別澄清絕無此事
對於黃國昌委員提出陳建平先生「對話紀錄」質詢。澄清絕無此事。翁代主委於111年10月26日已發聲明稿說明1、嚴正聲明絕無此事2、建議委員會全案送地檢署調查3、傳聞證據有待審酌4、以高道德標準自行迴避,並在同年11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針對相同議題回應說明「絕無此事」、「是被冒名吹噓的受害者」,主張應全案送檢調釐清。
另值得注意,翁代主委在111年10月26日發布聲明稿後,陳建平先生同日下午亦發布4點聲明,其中提到「提供資料之事,…且此方式有誤導外界認為本人指稱翁副主委涉及洩密之虞,令人遺憾!...」、「…該等事證內容是否屬實,應由檢調單位及通傳會調查說明」等語。足見連提供「對話紀錄」的當事人都不知真偽之內容且未指稱洩密之事實。有上開事實,卻不給予回應機會,實難接受。
立法委員黃國昌今(20)日質疑NCC代理主委翁柏宗收受業者贈與魚貨,澄清絕無此事。翁代主委於111年1月4日請廠商報價,確認訂貨後,隨即於1月6日直接轉帳付款,1月8日陸續到貨,翁柏宗於貨物尚未到貨就已先付款,均留有證據,費用由特別費付款,並已經過主計室、秘書室核銷無誤。
對今日(9/20)立法院黃國昌委員質詢NCC相關議題,卻不給予說明回應機會,感到遺憾,為避免社會誤解事實,故特此澄清說明。
連絡人: 專門委員 張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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