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督促電信事業精進商業簡訊風險管控機制,公私協力從源頭堵詐
為防堵商業簡訊成為詐騙管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電信事業合作,公私協力實施商業簡訊涉詐攔阻措施,針對帶有網址及電話號碼之商業簡訊,於發送前,須預先審核登錄上開資料後,始可發送。
NCC說明,該會統計今年1月至10月仍有40萬餘則惡意簡訊被成功發出,可能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因此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要求電信事業持續精進商業簡訊風險管控機制,簡訊內容如有超連結及電話號碼要進行檢查; NCC預計113年11月18日起實施以下精進措施:
一、所有商業簡訊發送前,內容均須通過檢查,如帶有URL、短網址或電話號碼,經查與企業登錄資料不符或未登錄者,則不予發送。
二、企業發送商業簡訊,若其內容有URL、短網址或電話,皆需預先提出申請,經電信事業審核通過後,登錄URL、短網址及電話號碼等企業專屬專用資料,後續發送商業簡訊如有上開內容時,皆須與登錄資料相符始可發送;如登錄資料變更時,亦需重新提出申請。
三、受信任之企業客戶經電信事業審核通過,可列入綠色通道,不執行網址及聯絡電話偵測。
NCC呼籲,民眾收到簡訊如帶有URL、短網址或電話號碼,要小心求證,避免直接點擊簡訊內超連結或提供個資。如有疑慮可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反詐騙網站或專線詢問。
連 絡 人:副處長 梁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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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0966-61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