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進入內容區塊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13/11/27

NCC核定澎湖有線電視公司等3家系統經營者114年度收視費用,決議維持與今(113)年相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13)年11月27日第1147次委員會議核定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等3縣所轄包含澎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澎湖公司)、名城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名城公司)及祥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祥通公司)等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下稱離島三家業者)114年度收視費用,決議每戶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分別為555元、585元及540元,維持與113年度相同金額。

    NCC說明,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第2項規定,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由地方主管機關設置費率委員會核定;未設置費率委員會的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今年未設置費率委員會的縣市為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爰該3縣所轄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之收視費率,由NCC代行審核,並已於11月13日召開審核會議,除邀請系統經營者到會說明外,縣府代表及消費者團體代表亦列席表示意見。

    NCC表示,本次費率審議就離島三家業者所申報之113年收視費用、所在不經濟經營環境、網路建設、收視服務品質、經營區內低收入戶之優惠措施、頻道規劃及財務(含財務結構、各項收入、成本)之合理性等資料,另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產業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輔以參採地方政府及消費者團體代表意見,並評估本國物價指數持續上升,基於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因素予以綜合考量之後,決議仍維持與今年相同之收視費用。

    NCC表示,離島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因其營業區域內地理天候與經營條件難以與其他系統經營者比擬,且設備維護不易,對其仍致力提供訂戶優質之收視品質及多元頻道內容,予以肯定,期盼離島三家系統業者共同致力促進離島民眾收視權益。

 

聯 絡 人:專門委員 黃睿迪

電    話:02-3343-8303

行動電話:0953-53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