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澄清iPhone 5S及5C業已取得型式認證-歷史資料
手機係屬無線電信終端設備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法第49條第3項規定,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有關新聞報導NCC並未開始測試蘋果2款iPhone新手機,NCC表示,iPhone 5S及5C業經NCC委託之驗證機構「香港商立德國際商品試驗有限公司」審驗合格,於102年9月11日發給型式認證在案,審驗合格標籤號碼分別為CCAI133G0380T3及CCAI133G0370T0。
有關新聞報導手機測試流程至少需3個星期,NCC澄清,手機測試含電磁相容及電氣安全等項目約需3天,另電信介面等項目約需2天,連同發證流程作業共計約需5天,非新聞報導所稱至少需3個星期之測試流程。
iPhone新型手機業已取得型式認證,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隨時得申請進口該型手機。至於該型手機之實際進口上市販賣日期,宜由該公司對外發布。
連 絡 人:簡任技正 韓鎮華
電 話:(02)2343-3824
行動電話:0921-759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