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8)日審議通過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共用中華電信2100MHz頻段頻率及亞太900MHz頻段頻率改配中華電信申請案,並通過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傳)之2600MHz頻段及亞太之700MHz頻段頻率相互改配申請案。
NCC說明,考量本次電信事業相關申請案,涉及行動通信產業發展、公共利益暨消費者權益等重要層面,依電信管理法第37條第2項第4款、第5款及第3項,還有同法第58條、第59條及其授權之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審酌消費者利益之保障、頻率使用效率之提升、對於行動通信相關市場之影響及其他有助於公共利益目標等,從頻率使用效率、頻率用途及履行義務、市場公平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影響、營運違規紀錄、無線電頻率干擾情形、促進新興技術或服務發展、國家安全等項目予以審查,核准該二申請案。
NCC表示,三家公司除就服務品質提升、涵蓋率提升、多元資費方案回饋、偏鄉遠距醫療及教育之5G垂直應用投入規劃等面向,做出具體承諾如下:
一、3G網路關閉期程:中華電信及遠傳規劃將於113年第2季關閉3G網路,以節約能源、降低碳排放,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二、提升涵蓋率:三家公司均承諾增加建置基地臺數量共近2700臺,擴大綿密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優質體驗。
NCC指出,本次核准亞太900MHz頻段(905 - 915MHz / 950 - 960MHz)改配中華電信使用,中華電信在900MHz頻段有更多連續頻寬,將發揮最大頻率使用效益,並與中華電信共用2100MHz頻段(1960 - 1965MHz / 2150 - 2155MHz),亞太用戶可使用中華電信之3G行動語音服務,並且於偏遠地區漫遊中華電信網路;另核准遠傳2600MHz頻段(2595 - 2620MHz)及亞太700MHz頻段(723 - 728MHz / 778 - 783MHz)相互改配,兩公司於該頻段將有更多連續頻寬,進而提升整體頻譜使用效率及優化服務品質。
NCC強調,期盼三家公司透過頻率改配及共用合作,能提升臺灣整體基礎建設速度,提供消費者更佳服務品質,以滿足各種應用需求,並且節省網路建置維運成本與能源消耗,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升一定程度公共利益;同時NCC將持續關注三家公司後續營運情形,行政指導該等公司應對消費者作相關資訊揭露,以維護電信產業市場公平競爭,並維護消費者權益。
連 絡 人:副處長 牛信仁
副處長 吳銘仁
專門委員 黃睿迪
電 話: 02-33438402 0972-939588
02-33438202 0928-601199
02-33438303 0953-53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