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0741047750號
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