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3.5吉赫(GHz)頻段整備改善措施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間:自公告日(108年11月28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申請補助辦理事項、補助對象、條件及申請方式與申請文件,詳「3.5吉赫(GHz)頻段整備改善措施補助作業要點」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