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通傳基礎字第10963016640號
主旨:訂定「微波電臺審驗技術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訂定「微波電臺審驗技術規範」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