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1800MHz及2100MHz頻段之競價者名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0641037671號
主旨:公告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1800MHz及2100MHz頻段之競價者名單。
依據:電信法第14條第6項授權訂定之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17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17條規定,完成經營行動寬頻業務申請案之資格審查後,由主管機關公告合格競價者(以下簡稱競價者)名單。
二、經本會106年10月18日第770次委員會議決議,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1800MHz及2100MHz頻段案之競價者名單公告如下(依申請人名稱筆劃順序排列):
(一)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四)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五)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三、依管理規則第6條規定,上揭競價者得參加第二階段之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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