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委員會議(7位委員)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第二層:主任秘書
第三層:參事、技監
第四層:
左方:綜合規劃處、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平臺事業管理處、射頻與資源管理處、電臺與內容事務處、法律事務處
中方:北區監理處、中區監理處、南區監理處
右方: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
※ 各單位之分工職掌,請參考:政府資訊公開 > 本會法令 > 法規命令 > 基本類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