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判斷餘地、行政裁量與司法審查密度」座談會活動花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是掌管通訊傳播監理事務的獨立機關,由通訊傳播基本法第3條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可知,立法者刻意將NCC設計為合議制的獨立機關,其目的是使NCC能不受政治干擾,有依專業自主決定的空間,以落實保障言論自由,確保全體國民都能享有接近使用通訊傳播媒體的機會,以達成促進通訊傳播事業健全發展、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提升多元文化與維護公共利益、全民福祉的目的,這個由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廣播電視法第1條的規定也可以一目瞭然。
然而NCC目前有部分訴訟案件,有很多的爭議,包括獨立機關在何種範圍內得享有行政法院應予尊重的判斷餘地?而行政法院在何種範圍內仍得予以審查?其司法審查之準則及密度又應如何?而NCC享有之行政裁量權之範圍為何?都屬行政法學理論及應用上的重大議題,有予以深入探討的必要。
本次座談會NCC請中正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中心、財稅法律中心,於111年10月25日及10月28日在嘉義及台北辦理兩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判斷餘地、行政裁量與司法審查密度」座談會,會中邀請學養深厚之行政法學者,透過深入之對話嘗試予以釐清,藉由學者專家的對談及意見交流,提供NCC未來施政的重要參考。
NCC王委員正嘉與主持人黃俊杰教授、引言人盛子龍教授、與談人張永明教授、許登科教授、羅承宗教授、陳汶津教授合影(嘉義場)
NCC詹處長文旭與主持人蕭文生教授、引言人盛子龍教授、與談人林明昕教授、張志偉教授及NCC謝副處長佩穎合影(台北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