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8 有線廣播電視電波干擾無線電視臺應如何管理?
A:
(一)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系統經營者違反規定(即電波洩漏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限值)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立即改正,未改正者,按次連續處罰。
(二)本會除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規則」規定進行工程查驗外,可以實施臨時查驗,以維持電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