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業餘無線電臺執照逾期可否換發?
A:
1. 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如逾有效期限,已失其效用,不得換發新照,持有人如欲重新申請合法執照,請攜帶無線電機及原電臺執照正本、身分證及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影本至本會各區監理處填寫申請書,經審驗合格後核發執照,審驗費每臺新臺幣100元、電臺執照費每張新臺幣500元。
2. 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如逾有效期限,也失其效用,須重新申請。持有人請攜帶無線電機及原電臺執照正本、身分證及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影本至本會各區監理處填寫申請書,審驗費新臺幣500元、電臺執照費每張新臺幣500元。
3. 若為未經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則應檢附該器材之技術規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