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0 專用電信電臺審驗應如何申請?要準備什麼文件?如何收費?
A:
(1) 電臺於設置核准有效期限內設置完成後,向各區監理處申請審驗。
(2) 應檢具下列文件:
1.審驗申請表及清單(資料電子檔)。
2.電臺設置核准函。
3.審驗項目紀錄表及自評報告表。
4.電信設備來源證明。
5.使用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之專用電信網路者,除須檢附前述文件外,另須檢附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核准證明影本。
(3)專用電信電臺審驗費用如下:
1.專用無線電臺審驗費每臺新臺幣七百元。
2.小型行動無線電機審驗費每部新臺幣一百元。
3.專用衛星地面站無線電臺審驗費每臺新臺幣一千元。
4.專用衛星行動無線電臺審驗費每部新臺幣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