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及「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通傳基礎字第10963025660號
主旨:預告訂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及「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六項及第七項。
三、「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及「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108年6月26日經總統公布之電信管理法訂定,考量本案業已對外徵詢意見多次,且電信管理法已於109年7月1日施行,爰依行政院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說明一(二)「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之作法,預告期間以30日計,不受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之限制。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二)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三)電話:(02)3343-8242。
(四)傳真:(02)2343-363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 耀 祥
相關附件
- 公告
-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 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草案總說明文及條文
- 管理規則草案_意見書
- 技術規範草案_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