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07年9月17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葉慶元有關獨立機關成了聯合鬥爭機關一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嚴正聲明,該會係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事涉該會部分,不容許有心人士穿鑿附會、藉機炒作並刻意混淆視聽
針對中國時報107年9月17日時論廣場A14版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葉慶元「獨立機關成了聯合鬥爭機關」文中,恣意指涉NCC和黨產會相互呼應,一個收回中廣執照,一個調查中廣資產,讓NCC獨立機關的金字招牌為之蒙塵等語云云一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嚴正聲明,該會收回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係基於十餘年來行政院核定之既定政策,因條件成就而落實執行,與黨產會之成立或其任何認定並無任何關聯,該文恣意不當連結,已屬嚴重穿鑿附會、藉機炒作並刻意混淆視聽。
NCC說明,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原係政府為執行「遏制匪播」任務所核配之頻率,93年政策任務終止,中廣公司於96年承諾於該頻率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該政策早於黨產會成立前就經行政院核定,且歷經不同政黨執政均具有一致性,且該會係收回中廣2網頻率,並非所謂收回中廣執照,純係因原政策明列之法定條件成就而落實政策,而調查廣電事業是否涉及黨政軍條款,更屬NCC依法應行使之職權,任何廣電事業交易案均係依法審查事項,與黨產會職權之行使亦無涉。
更有甚者,經查,葉慶元本人目前尚擔任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與該會就相關行政訴願及訴訟案至少五案件以上之訴訟代理人,卻以學者身分藉機炒作混淆視聽,戕害獨立機關公信力,製造不安,殊為不妥。
NCC強調,該會係獨立機關,自成立以來即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力干預,更肩負維護言論多元及傳播近用之責任,就收回中廣2網頻率亦係審慎依法執行,葉慶元所發表文章內容恣意不當連結、穿鑿附會,藉機炒作並刻意混淆視聽,已對該會及獨立機關之公信造成傷害,NCC除嚴正聲明外,葉慶元並應就此與其利益相關之發言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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