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呼籲新聞媒體應展現新聞專業,落實事實查證及平衡報導原則,以保障公眾視聽權益
針對媒體報導「本會陳主委月領高薪待遇及孫雅麗委員支領研究主持費之情事」,本會嚴正聲明,委員均依法令支領薪津及兼任教學與研究工作。
NCC解釋,依該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主任委員為特任;副主任委員,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其餘委員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本會委員待遇均係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政務人員給與表、公務人員俸額表、主管職務加給表及行政院核定函等規定支給。
NCC說明,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規定,本會委員兼任教學及研究工作,須經服務機關許可。另,有關參與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者,均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於借調本會前經核定執行該部所補助之研究計畫,並已核給研究主持費者,於擔任本會委員期間不得支領研究主持費。本會孫委員雅麗自107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參與國立臺灣大學研究計畫(計畫名稱:物聯網設備軟體執行序深度資安分析與自動化惡意活動語意摘要提取),期間並無支領研究主持費,一切均符合法令。
本會於該則新聞報導前,有以電話、文字方式回覆說明,卻未見完整資訊平衡報導,深感遺憾;NCC再次呼籲,新聞媒體應展現新聞專業,落實事實查證及平衡報導原則,以保障公眾視聽權益。
連 絡 人:專門委員王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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