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電業者之監理,係以媒體專業自主、落實其內控編審機制,並於節目製播應以維護觀眾收視權益為優先,因此就大愛電視台驟然停播「智子之心」節目決議請業者到會陳述,部分平面媒體以不實內容報導此事件,應予譴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7年5月23日第804次委員會議審議大愛電視台自行停播「智子之心」節目案,決議請大愛電視台到會陳述,就其未能落實內控編審機制及是否維持獨立自主維運等進行說明,以瞭解為何營運不當以致有損害視聽眾權益情事。
NCC表示,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該會對於業者節目排播以及文創之表意自由一向予以高度尊重,廣電業者應建立內控編審機制作業,並以維護觀眾收視權益為優先。經了解,大愛電視台先以其內部控管機制、戲劇品管及編審機制、節目製作自律規範、及節目部作業機制等宣稱完成「智子之心」戲劇節目之拍攝,並於5月9日召開上檔記者會宣傳該劇,確認上檔播出在先;復於播出兩集後再以部分畫面有引起誤解及爭議之虞等語驟然予以停播,造成觀眾收視之中斷,亦使製作者及相關從業人員之創作自由受到扼阻,顯見大愛電視台對於內部控管機制及節目審核流程有未臻完備之處,有損害視聽眾權益之虞,爰經委員會議決議請大愛頻道到會陳述說明。
NCC強調,電視業者製播節目應回歸廣電專業營運自主精神、包容多元文化,同時落實自律與內控機制,以善盡媒體責任、維護公眾閱聽權益,這些相關精神與機制的維護,是監理的重要事項,業者不得輕忽且率爾違背。
至於部分平面媒體以不實內容報導此事件,甚至捏造強迫上架等語云云,應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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