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通傳北字第10950014741號
修正「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十七條。
附修正「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