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通傳北字第10350005750號
主旨:修正「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六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修正「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