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會96年9月6日通傳技字第09605127240號公告經由關港貿單一窗口辦理輸入免請領進口許可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其通關代碼CC000000000001之適用範圍,並自公告起施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通傳資源字第10643005800號
主旨:修正本會96年9月6日通傳技字第09605127240號公告經由關港貿單一窗口辦理輸入免請領進口許可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其通關代碼CC000000000001之適用範圍,並自公告起施行。
依據:電信法第4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
公告事項: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自行攜帶、郵寄或其他非自行攜帶方式輸入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其通關代碼為「CC000000000001」,此代碼適用範圍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