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受理第三期及第四期山林區域行動通信網路基礎建設補助。
依據:山林區域行動通信網路基礎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補助期間:
(一)第三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15日止。
(二)第四期:自111年2月7日至111年4月15日止。
二、旨揭申請補助辦理事項、補助對象、條件及申請方式與申請文件,請參閱「山林區域行動通信網路基礎建設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
主任委員 陳 耀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