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評鑑中視營運計畫執行情形為「合格」並附加負擔,該公司應依限修正暨完成簽署新聞製播公約,並改善財務虧損,以保障媒體專業工作者勞動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本(110)年6月2日第966次委員會審議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視)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案,決議評鑑結果為「合格」,為落實新聞專業自主,並附加該公司應完善新聞製播公約及改善財務結構之負擔,並列有總評意見,執行情形列為下次評鑑及換照重點審查項目。
NCC說明,本次中視為105年換照以來首次評鑑,案經形式審查、諮詢會議書面審查、實地訪查暨面談等程序,程序完備;為釐清該公司增資案附款改善情形、新聞及政論節目製播暨財務狀況等,審查期間多次函請中視公司補正。考量該公司前負責人曾不當介入同集團所屬他衛廣事業之新聞製播及應改善其財務結構,爰附加負擔,該公司應就新聞製播公約納入「本公約為本台新聞部基本勞動條件之一,應視為勞動契約之基本構成要件,本台不得因新聞部同仁主張本公約之權利而給予不利之處分」之規定,並於文到次日起6個月內修正暨完成公約簽署後函送該會備查,以落實新聞製播專業自主;該公司應於下次評鑑期間屆滿前(111年6月30日)函送具體財務改善計畫至本會備查,並請該公司於電視執照效期屆滿前(114年6月30日)將負債比降低至六成以下,以改善財務虧損。
NCC強調,中視應落實新聞製播公約規定,任何人(包含大股東)都不得強迫中視製播新聞同仁,從事違反新聞專業倫理之新聞報導,並請中視強化新聞從業人員相關勞動權益保障。另為加強相關節目製播內控與自律規範,亦要求中視訂定「新聞談話性節目製播規範」,以強化內部流程控管。
NCC表示,該會對於電視事業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規定辦理,針對評鑑所列各項要求,NCC將持續於營運監理中追蹤其落實情形,以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保障閱聽眾收視權益。
簡任視察 陳書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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