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界質疑中嘉違反投資案之負擔及承諾事項,NCC:依法監理,持續追蹤
有關外界指稱中嘉集團涉違反107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許可其投資案所附負擔,以及利害關係人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下稱宏泰基金)未依承諾執行捐贈,NCC說明,該會已於112年9月8日函請經濟部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並於9月12日邀請中嘉集團代表到會陳述,以確認該集團是否有違反「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之情事。NCC表示,該會以嚴謹審慎態度調查該案中,絕無放水,後續將依法持續監理、追蹤。
有關利害關係人宏泰基金是否履行承諾事項部分,NCC指出107年該基金承諾規劃前5年不低於1.5億元、後5年不低於2.5億元(即該基金公益總額之10%)投入媒體識讀及媒體教育品質提升項目,經審視該基金於108年至111年已履行2億6千餘萬元,尚符合107年之承諾。至於該基金整體支出狀況是否達10年至少40億(前5年不低於15億、後五年不低於25億),則非屬NCC監理範圍。
另外,NCC表示,宏泰基金投入提升媒體素養及品質部分,除與臺灣大學簽定之「堉璘獎學金-臺灣大學」獎學金專案,要求申請人須針對「媒體識讀挑戰」等六大議題提出提案計畫,修習媒體識讀相關課程,並舉行媒體識讀講座,設計線上講堂、組織工作坊等培訓課程,亦委託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專案小組,規劃並執行媒體素養相關專案,其內容包含與各大專院校及社會團體合作推廣媒體識讀相關課程、媒體識讀相關講座、新聞專題製作、短片製作等。
NCC強調,該會許可中嘉投資案所附負擔及承諾事項,相關業者均依規定辦理,並定期向該會陳報執行進度,NCC也將持續依法監理,以落實本會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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