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與中天新聞台換照訴訟法院尚未宣判,呼籲媒體勿以片斷資訊誤導大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該會駁回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使用違法評分表」、「像籃球賽打到最後3分鐘才改規則」等非屬事實。該會呼籲相關媒體集團不應以片斷資訊誤導民眾,以維護新聞專業之公正性。
NCC說明,該會均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審查衛廣業者申請換發執照,並依據105年修正過後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訂定相關審查辦法及配分標準。
NCC強調,該媒體集團所稱評分表配分問題,僅為該媒體集團之片面解讀。該會審理衛廣業者換照案皆採相同配分設計,並使用於包含中天綜合台等眾多換照案,審查程序嚴謹且要求參與評分之委員依法逐項檢視並給分。況且,同屬該媒體集團之中天綜合台於109年申請並通過換照,該次審查NCC即使用相同、一致之標準與流程。因此,NCC表示,無論於程序或實體判斷中,皆未有該媒體集團所稱違法評分或臨時變更標準之狀況。
NCC重申,該會向來依法監理相關業者,亦呼籲外界尊重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切莫以不實訊息影響輿論,維護我國的民主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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