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許可北視、群健董事長變更,並要求台灣寬頻通訊(TBC)集團及其管理公司AMPL之上層公司Dynami應確實落實相關前案之附負擔要求-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0)日第954次委員會議決議,許可北視、群健等2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之董事長變更案;並決議發函新加坡商Dynami Vision Pte. Ltd.(Dynami)應確實執行106年該公司申請受讓AMPL 100%股權案之附負擔。
NCC表示,106年許可Dynami申請受讓AMPL 100%股權案之附負擔要求,Dynami與其關係企業、旗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未經許可,不得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亞太電信)及其控制從屬公司,互為指派代表兼任雙方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職務。
NCC說明,由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前亞太電信法人董事代表張嘉祥先生,以自然人身分分別於109年4月15日被任命為AMPL董事、109年8月15日被任命為TBC集團董事長;張嘉祥先生另於109年8月14日辭去亞太電信董事職務。經調查分析後,雖無直接違反前述附負擔之疑義,惟案關有線電視業者與電信業者之董監事互兼時,為避免相關疑慮,仍應經該會許可始得為之,因此正式發函Dynami,要求勿再發生類似狀況。
另外NCC說,TBC集團所屬北視、群健等2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亦申請董事長變更,經調查後擬任人員資格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決議許可該等公司之董事長變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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