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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11/02/05

NCC呼籲:廢止審驗證明之機上盒,請大家勿買勿賣!-歷史資料

  為維護電波秩序及民眾權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106年度起,加強抽驗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簡稱無線機上盒),其中抽驗違反審驗辦法相關規定而廢止審驗證明者計69款。為充分資訊揭露,NCC已經將廢止審驗證明之無線機上盒相關資訊公告於NCC「型式認證查詢網頁」(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項下之審驗證明撤銷或廢止清冊。

  NCC說明,市售無線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管理法第66條第1項規定,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NCC於去(110)年4月、6月、11月主動抽查,截至去年12月13日止,已廢止15款射頻器材審驗證明。

  NCC指出,無線機上盒之型式認證僅限於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括其所載軟體及其後端或雲端提供之影音內容。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作為內容已認證之宣傳行銷手段,NCC已積極協力處理此類器材所涉智慧財產保護事宜,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申請審驗者須出具所提供軟體不違反著作權法之切結書及不得以審驗合法混淆為內容合法。

二、把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市後之硬體射頻性能,加強市場抽驗及積極取締違規器材。

三、對於常態違反規定之申請者與器材加強審驗要求。

四、請財政部關務署及網路平臺業者加強查核,阻卻違法無線機上盒流通。

五、持續與相關機關共同研議跨部會權責分工及應興應革等事項,致力保障合法者權益。

  NCC提醒,民眾購買無線機上盒前,除應注意是否有經NCC審驗合格,避免買到劣質產品外,更重要的是購買後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接取未經授權影音節目及頻道或安裝相關韌體、APK等程式,共創優良產業環境。
 

連絡人:副處長 牛信仁

電    話:(02)3343-8402

行動電話:0972-93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