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議通過「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補助作業要點」,將至109年底針對災害潛勢區或偏遠地方加速基地臺建置,以提高行動通訊網路可靠性,並提升機動性馳援緊急通訊服務整體能量,俾便於面臨災害時能夠持續確保當地民眾對外通訊暢通,提升整體防救災效率-歷史資料
為通盤強化我國行動通訊網路之脆弱點,並加速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之佈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日第772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補助作業要點」,自發布日起,於災害潛勢區或偏遠地區,補助電信業者建置定點式及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基地臺,期提升災變後基地臺持續維運比率至96%,並提升機動性馳援緊急通訊服務整體能量達1.5倍。
NCC指出,經統計,近年來災害期間造成電信業者基地臺無法通訊之主要原因,包含有電力、傳輸中斷及相關基礎設施毀損;透過定點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之建置,可使基地臺於災變後持續運作達3天以上,提升行動通訊網路的可靠性,降低通訊孤島機率,確保當地民眾對外通訊暢通;另藉由機動性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之建置,則可針對突發性、急要防救災行動通訊需求之區域,馳援提供緊急通訊服務。整體而言,藉由補助電信業者建置之方式,也可導引業者於災害潛勢區及偏遠地區相對投資進行建設。
NCC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配合計畫期程自106年9月至109年12月及相關預算,推動「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並訂定補助作業要點;本作業要點自發布日起,以災害潛勢區或偏遠地區為原則,補助電信業者建置定點式及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但補助經費以不超過各站臺所需總工程經費的50%為原則,並採滾動式檢討調整建置區域。
NCC另表示,定點式及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建置完成後,在面臨災害時,將可確保民眾不漏接災防告警系統(PWS)訊息,且使用「112」緊急電話服務也可順暢無礙;而中央及地方政府或災害潛勢區及偏遠地區之防救災資訊通報,也均能在第一時間傳遞交流,提升整體防救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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