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提供立法院鏡電視資料,NCC:已依法提供,無藐視國會
有關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欲調閱鏡電視新聞台相關案件資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業已於5/10將相關資料送到立法院供交通委員會委員參閱。據報載,部分委員昨(22)日查閱完該會提供資料後表示資料不足,有擺爛藐視國會之嫌,NCC回應,該會尊重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已依法提供相關業務資料。
NCC說明,應立法院問政所需,該會依法提供該會審查鏡電視新聞台相關文件,含括鏡電視申設案、負責人變更、資本額變更案、上架有線電視申請案等議案委員會會議紀錄、文書,以及委員會所做的行政處分書等,部分未盡事項,則因涉司法調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未送入立法院。
NCC強調,該會尊重立法委員行使憲法職權,無意拒絕提供問政所需相關資料,不會有藐視國會之情事,將持續就有疑義部分說明、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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